再见了,美国

作者:作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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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再见了,美国】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返航的日子。刚熟悉的节奏、食物与周围的一切都即将一去不复返了。再想想,回到温州,犹如“天堂”坠落到“地狱”,在美国的轻松与欢快,到温州后将被无聊与作业所替代;在美国的披萨、汉堡及冰激凌,到温州就只能变成日常的中餐;在美国那宽敞的别墅,到温州后只有狭小的公寓……

我即将离开的不只是美国这个国家,更是我在美国的朋友、老师及我在美国的一切!

在最后的日子里,我们在欢声笑语中告别,因为我们大家都清楚:我们还会再见的,可是大家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飞机马上要起飞,汽车马上要离开,看着异国的朋友、房子及学校越来越远,我有一种莫名的感伤。

再见了,美国。

【篇二:再见了,美国】

今天我们坐了10小时的飞机,来到那向往已久的美国。美国是一个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的地方。街道十分干净,而且建筑形态各异。

我们去了旧金山许多美的地方,有鲜花盛开的九曲花街,浓浓中国味的唐人街,景色壮观的金门大桥,高高的屹立的白塔,充满艺术感的艺术宫,以及现实感十足的日本城……

我最喜欢的景点是艺术宫、九曲花街。艺术宫有许多高大雄伟的建筑,在建筑的石柱上雕刻着许多精致的图案,图案是的花草栩栩如生,哪些的是美国著名的石雕师精心设计并雕琢出来的。九曲花街也十分美丽,先要经过陡峭又弯弯曲曲的小路,坐在车上往下看,仿佛好像躺着花丛中似的,十分有意思。路上还能看见许多与国内不同的花花草草,有的像五颜六色的玉石,有点像柔软的小石子,真是非常有趣。

这些在美丽的美国,我收获了许多新的知识,也见识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同时我的英语水平也得到了提高。美国之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下次还能来美国。

【篇三:再见了,美国】

一个月之后,我再拿起笔记录美国的点点滴滴。整日沉浸在学习中,与各科习题战得不亦乐乎,这才发觉出国的十九天原来是那么美好。无奈,剩下的只是如细丝般的回忆。

我们于七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出发,到韩国仁川转机,再经过十五个小时的长途飞行,终于到了梦寐以求的美国纽约。夜幕笼罩着美国,只能映着盏盏路灯,透过飞溅到玻璃上的水珠,一幢幢摩天大厦才害羞地露了脸。没有北京的雾霾、上海的拥挤,除中心市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建筑物高度都十米左右,家家户户独门独院,令人好不羡慕。

第二天,我们就和世界顶尖大学相遇了。它们在小镇里立足,只有通过楼房的颜色才能区分哪个是校舍,那个是民房,围墙更是无处可寻了。站在绿地中央,古典的欧式风格便将你包围了,生机盎然的校园显得格外高雅。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些大科学家、大文豪的诞生地气氛并不凝重,处处都有欢声笑语。远远望去,青青的草坪上散落着形状各异的艺术椅,想来是应届毕业生的创作吧。要是想去踏一踏草坪,那也是未尝不可的,只要不怕露水把鞋子沾湿,院长和神父的雕像就那么静静地立着,它们的目光轻轻地落在校园的一草一木上,义不容辞地守护着这片宁静。

当你站立在纽约市中心,世贸大厦的光辉与这繁华格格不入,上百个建筑工人正在大楼的各个位置进行修建,可它的“伤”并不是简单的修补就能够掩盖的。

在帝国大厦楼底,尽力地向上眺望,高昂着头,却踩了后面人的脚。102层是我们到达的极限,再往上就不是人力所能触及的了,细长的天线直插云霄,连我们也似乎飘在空中。不知是有些累的缘故,我感到格外炎热,风也消失不见了。为了保证安全,顶端四周都有高三米的铁栅栏,于是原本气势雄伟的一览众山小,也无奈被分成了一条一条。费力地辨别密密麻麻如蜂窝般的“摩天大楼”,竟感到如此抽象。曾经昂首挺胸的楼们,在帝国大厦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了。

远方的快艇飞速地划过河面,向着自由女神追求自由去了。此时已临近傍晚,太阳的余晖却舍不得离去,寥寥地在纽约市上空徘徊。只有那太阳是熟悉的,目光扫过,留下些许刺痛。

【篇四:再见了,美国】

林海音奶奶的国文老师说过:“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是的,暑假,我用心地读了好几本书,收获不小,过了一个充实的假期!今天,我想向你推荐一本好书《美国寻宝记》。

这本书将会带你游玩美国这个美丽的国度。首先它会带你去观赏自由女神像吧,之前我真心不知道,为什么要设计自由女神像,直到我看了这本书才清楚的了解:原来,自由女神像是法国政府,为了纪念美国独立一百周年所赠送的礼物,其外形是由巴非尔所设计,雕像内的钢铁骨架则由艾菲尔铁塔的设计师大名鼎鼎的艾菲尔负责构建。自由女神像的右手高举着象征“和平”的火炬,左手拿着的则是《独立宣言》,脚上沉重地踩着奴隶制度的铁链。她用自己的方式向人们宣告:我们要和平!

是呀,战争,一个令人恐惧的名字。因为战争家毁人亡,颠沛流离。至今为止,据联和国的不完全统计,全球大约有2800万难民流落他乡,极其恶劣的生活条件使他们生存在死亡线上。有家不能回的痛楚,更使他们心碎。人们向往和平,因为和平是宁静的,和平是美好的,和平是幸福的,只有在和平的环境中,世界才会变的美好,国家才会发展,人民才会宁静幸福,孩子才会快乐无忧,所以我们热爱和平!这也是大家的共同心声!

相信大家过去常听老前辈说:“真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吧?那么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到底是哪里呢?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吧?1492年哥伦布秉承着“地球是圆的”这一信念,从西班牙出发寻找印度,开辟新的航线,虽然他所抵达的是美洲大陆,然而他直到临死前仍然坚信他所到达的是印度。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越发的喜欢上它,我如痴如醉地朗读着,仿佛自己的足迹已经遍布美国的各个角落。

当然在这本书中,我还身临其境般的玩赏了许多地方:有奥林匹克国家公园的雨林黄石公园,有大都会博物馆,中央公园,哈林区,唐人街,还有我所拜读的《蟋蟀的时代广场》的时代广场……

那滋味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本书的内容真不少!现在我所了解的美国方面的知识都比父母多,有时我还就我学到的知识去考他们,他们经常被我考得焦头烂额的。因这,我还真在他们面前神气了一番。连作为中学老师的他们都在夸我,鼓励我再接再厉。

俗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美国寻宝记》值得一看。今后我还要博闻强记,多读书,读好书。你呢?一起来阅读吧,就从《美国寻宝记》开始吧!

【篇五:再见了,美国】

【篇一:《美国藏个桃花源》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讲述的是美国某处有一群阿米什人,他们不借助任何现代工具,仅仅凭着自身的劳作自给自足生活下去,为此我感触颇深。

首先,这些人们是德国人的后裔。而德国人的品质人尽皆知:专注,认真,坚强。这些都完美地体现在阿迷什人身上。其实,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身的特征和品质,我们应该尊重,并取长舍短,这样可以使我们的品质得到完善。

其次,读到后文我看到,成年后的阿米什人绝大多数都回到了自身的村子,而不是在现代社会中发展。我想,他们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吧。先不说他们的生活从小和社会脱节,如今的社会上充满着勾心斗角,争名逐利,而这些淳朴的阿米什人,可以生存下去吗?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回到村子里去呢。在他们眼里,那些名利又算什么呢?

最后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政府竟然能允许阿米什人脱离其统治,维持他们的现状。如果政府不允许这样的事件发生,我们还能看到这样一个世外桃源吗?我觉得,充满着民主,自由的社会才是人民们心中的最高追求,就像美国这样,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能让人民做自己想做的事,那么到了那一天,世上那个再也不需要什么世外桃源的美好憧憬了。因为,这整个世界已然变成了“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桃花源了吧!

【篇二:《美国藏个桃花源》读后感】

读完本文我震惊了,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没想到在美国这么一个发达的国家会有这么一个宛若另一个世纪的桃花源。完全想不通他们竟然只是凭借着他们人民的淳朴、勤劳、谦卑、诚实、宽容、和平这些传统一直持续下去。仿佛科技不曾发展,世界不再变化一般,与世隔绝却又在世界上存在。

我只能说,这不科学!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民族,仿佛是这个纷繁错杂的污黑的世界上没有一个污点地存在着。我能说什么呢?这群人永远只能幸福地活在他们的社会当中,难以进入外面的世界。在外面这个华丽的世界背后的阴暗迂腐,各种各样丑陋的世态,缺乏善良诚实的世道,各种残酷的机械式的格式化的人生,人们一个个被抹杀了灵魂,毫无意义地为活而活着,为生存而学习,为钱财而丢弃生命,生存在这世界上简直是一种玷污!希望那群人别走出他们的桃花源,带着自己完整的人格活下去!

其实这个世界本无桃花源,因为世界本应都是桃花源,而人们不断地污染着践踏着这个世界,因此世界不再美丽,因而之后的人们看到了这些本应是再正常不过的地方而称之为桃花源。又有谁会想到那是这个世界最初的样子呢?

【篇三:《美国藏个桃花源》读后感】

美国藏个桃花源,我原以为是未经开采的茂密森林或者别有风味的田园小屋,不料此处“桃花源”更指特立独行的阿米什人一族简朴的生活风气,于是我的“原以为”倒成了对着桃花源的陋识。

阿米什人手工打铁、手工织布等不运用现代科技的作风,让我暗骂无知,放着高效率的工具不用,却白白浪费劳动力。

刮掉已婚男子胡须是对其极大的侮辱这点,是我颇感新鲜与好奇,殊不知还能在文明的社会见到此等习俗观念。人们常道要去除陋俗,却不想往往把古人所留传统也一并剔去,风情何在?文化何在?

阿米什族的孩子只需学完初中课程,又令我着实羡慕不已。我十分赞同阿米什一族的“人性重在感悟”一说,好比学习语文,现代文的做法便是提炼句子,找到主旨,领会其深层文意,于是语文老师便就着每篇文章“不厌其烦”地遍遍领导。其实若是同学们阅读量足够,又何苦如此,若是每节语文课都是让学生用心自读文章,想必真正用心者,成绩必不会差到哪里去。自己的经验方不用他人教导,老师的本职本就是稍稍提点、正确引导,要那么多定死的“知识”作何?成功的老者往往遇事恬淡,有著下自己经历供人参考者,而我们阅其文章,真能遇万事皆持阔静?可知唯有亲身经历,方知其中奥妙。人性重在感悟啊,自获,而自得。

我真正被阿米什人震撼和吸引,却是在后半文暴徒冲进教室,两个姑娘义无反顾以自己性命求他人安全起。无奈暴徒人性有失,未被打动,反倒惊讶而紧张酿成五死五伤的大错。一个民族真正的力量凝聚力也好,爱国心也罢,都在危急关头方能体现。一个民族中未成年的两个小女孩可以为了保护他人,对死亡无所畏惧,何其强大。更让人震撼的是,暴徒葬礼之参加者有一半是为其祈祷的阿米什人,他们同时担起了照顾其亲属的责任,其善良、其宽容,正体现了救赎最大的力量人性的力量。

再观其朴素勤俭的劳动作息方式,才有新的感悟。阿米什人的自制力和信仰皆因为对生活信仰和对待方式的特立独行和坚守,对劳动、亲力亲为的追崇,放养成了最感人的人性,此民族之自制力与坚守,使其人性得到提升和难以侵染之强大。这样的做派,确为美国桃花源。

【篇六:再见了,美国】

《美国队长:第一个复仇者》(以下简称《美队1》)讲述的是二战时期神盾局还没有成立之前,第一个复仇者诞生的过程。

时间是在二战时期,主人公史蒂夫,也就是未来的美国队长,还是一个瘦弱的美国小青年,有一腔爱国之心却因为身体素质无法入伍。

偶然间偶遇幼年好友巴基,巴基身材健壮,那时已经是军队中的小有地位的人物,为史蒂夫提供了入伍机会。

即便如此,瘦小的史蒂夫在军队中备受欺凌。但是,因为他的热血与奋不顾身的行伍精神,得到长官卡特的青睐,被带到小有规模的神盾局前身组织,接受了改造计划。

改造计划是霍华德。斯塔克(托尼斯塔克的父亲)和若干科学家进行的一项通过给人注射血清使人的能力大幅提升的科研项目。

史蒂夫接受改造以后成功的从一个瘦弱的小杂鱼变身为肌肉发达的超能英雄。同时经过短暂的训练去执行了一项比较危险的任务,并且得到了霍华德资助的盾牌,这个盾牌也就是美队的标志性武器。

然而,仅仅执行了这样的一个任务,能力超群的美队便沦为了一个花架子的明星。每天的日常就是参加各种路演以抚慰因为常年不断地战争而精神紧绷的民众,各种海报宣传广播剧应运而生,当然很多都是瞎编乱造的。

美队因此陷入了“改造是否正确”的迷茫,有心想要参与实质性的任务却无能为力只能在舞台上取悦他人。

当然了,这是一部超级英雄电影,所有的这些只是一个铺垫,爱国者美队自然还是要参与战争,他通过重重努力说服了卡特和一众高层军官,带领一支小队执行了最危险也是最关键的任务,消灭了九头蛇的明面上的头领红骷髅。

但是,也因此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巴基,而自己也在后续任务中不得不牺牲自己驾驶飞机坠入冰湖。

《美队1》讲述了漫威宇宙中第一个超级英雄式人物的诞生。由于诞生时期的敏感性和美队的实质性贡献,美国队长成为美国最具有国民代表性的一个超级英雄,相当于一个精神领袖,与后来的钢铁侠同样身居漫威宇宙超级英雄的领袖地位。

同时这部电影也用大量笔触去描写人民群众对超级英雄的心理是需要一个抚慰精神的支柱式英雄,还是需要一个能够在保卫国家方面做出实质性贡献的英雄。

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人民也是这样,对痛苦的、不堪的事物选择视而不见,用美好的东西来粉饰太平,欺骗自己。

而有很多美队这样的不甘于现状,对自己的国家充满热爱,希望能够改变,让世界更加美好,于是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与斗争,有时并不被理解,有时甚至不为人知。

但是世界需要这样的人,世界可以不够完美,但是人们需要直视不足之处并努力改变,这才是真正的“美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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