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毛过一天

作者:作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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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和三毛过一天】

如果我可以和一位神话人物过一天的话,我会选择三毛。

因为他很可怜,我想让他来我们现在的世界,让他不要放弃对生活的向往和希望;我也想去看看三毛那时候的世界和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来,去我们的世界看看吧!”我对三毛说。

“啪”一声,三毛就穿越到了我们的世界里。“哇,这儿太漂亮了!”三毛说。“这里是你家吗?”三毛又问我。

“对呀!现在老百姓都住楼房啦!而且都穿的暖,吃得饱。儿童、少年、青年都可以免费上学呢!”三毛听了羡慕极了。

“天这么冷,你先在我家休息会儿吧!”三毛到了我家,好奇地左顾右看,对他而言,我们家什么都新鲜。

过了好久,我说:“三毛,我可以去你的世界看看吗?”“当然可以呀!我们走吧,不过你肯定不喜欢那里的。”

“啪!”我来到了三毛的世界。天哪!这儿跟书里简直讲的一模一样!警察在路边欺压百姓,儿童、老人在流浪,富贵人家嫌弃穷苦的人们……

过了一会儿,我已经看不下去了。“三毛,走,到我们家拿点儿东西!”说完,我回到家拿了一点衣服和钱送给三毛,并让他在我家里吃了一顿饭。吃过饭后,我又把三毛送回了他的世界,因为一天已经过完了。

这是多么有趣且有意义的一天啊!真希望三毛能在他那个悲惨的世界过的好!

【篇二:我和三毛过一天】

她,是撒哈拉沙漠的一枝蔷薇,美艳而又坚韧不屈。她踽踽独行在沙漠中,时光荏苒,岁月依旧。万水千山,她悄悄走过,不留一丝痕迹。她走进沙漠,找寻前世的乡愁。她的文学作品在华语文坛风靡一时,一代才女,仰世瞩目。历史将铭记这位才女,永垂不朽,她是陈懋平——三毛。

历史将记住“流浪”的三毛。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一个人,不慕繁华世尘,收起行囊,流浪远方。不被世俗所羁绊,流浪远方,去获得心灵的释放。三毛想通过流浪,来忘却自己所遭遇的种种,去忘却人事非非。她流浪了一生,漂泊了一世。一个女子将清浅流年,献给了大千世界,无怨无悔,兀自地坚守初衷。她在《橄榄树》中写道:“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可想三毛是多么热衷于此。流浪一生的旅途中,她收获了自己的情缘。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便是最好的见证,可那所谓的爱情,终究还是成为了三毛所不能触及的虹光。

历史将记住特立独行的三毛。旅行和读书是她一生中最具有意义的两件事,她十三岁便离家去小琉球玩耍,初中时甚至逃学去坟墓里读闲书。她说过,墓地是世界上最宁静、最没有人打扰的地方。在这里,只有微风的私喃、明月的虔守,和,一个捧着书的优雅女子。三毛小时候的理想异于常人。记得她在《温柔的夜》中回忆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也可以大街小巷地游走玩耍……”。这是伴随她一生的“拾荒梦”,平淡度日,不沉红世。这一女子,怎不能被历史所铭记?

历史将记住才华横溢的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梦里花落知多少》等名作,映衬着这个女子为文学付出的多少才华!三毛,这个20世纪台湾著名女作家,终于不负自己背后的不懈努力,在文学界赢得了自己的一席地位。她的文字,为我们述说着她游历过的万水千山,为我们展露着她沁人芬芳的情怀。她的名字,被众人所知,受众人所仰。她的文学作品将永存于历史,随三毛本人一样,一直“流浪远方”。

《橄榄树》的歌声似乎还在继续,这位传奇女子依旧在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篇三:我和三毛过一天】

很多读者欣羡三毛的一生痛快洒脱,丰富多彩,爱就爱得狂野,恨就恨得直率。她将足迹踏遍天涯,把笑和泪留给世界。在任何一处停留,她都能够交到推心置腹的朋友。我想,这种人格美丽的支点应该是她乐于与人分享的性格。正是因为她愿意与周边的人分享自己的喜乐幸福以及珍爱之物,才使得那么多的异域朋友为她不设防的善良感动,愿意与这位来自远方的女子倾心相交。分享装点了她的漂泊生活,使原本应该孤寂的人生旅程平添了许多的精彩。

那群撒哈拉威女人,简直网罗了天下所有的女人的缺点:野蛮、愚昧、自私、冷漠。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三毛也毫不介意与她们分享自己的生活。送她们自己喜爱的花布和裙子,教她们看书和识字,即使知道这帮女人其实是以学习之名行玩乐之实。看到一群疯女人裹着自己的床单和浴巾在平台上跳赤脚桑巴舞时,她开心地笑了。感谢这些芳邻使她在沙漠种的生活如此多彩,毫不寂寞。

三毛与荷西这一对“贫贱夫妻”原本只是要捕些鱼拿去卖来补贴家用,在体验到其中的乐趣之后,他们急忙告知很多的朋友,邀请他们一起享受这份额外的惬意。于是以后的捕鱼就不在是纯粹的谋生手段,反倒更像远足旅行,浩浩荡荡一队人马直逼海岸。为了增加乐趣,三毛又买了小冰箱和小烤箱,成筐的可乐与啤酒,只为使大家玩得尽兴。结果玩是玩过瘾了,可周末一算帐才发现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赔进去了不少。两个人不禁唉声叹气又要吃马铃薯饼度日。“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三毛笑着说:“当素人渔夫时大家都很快乐就很值得了!”多么简单的生活观念,把自己的快乐毫无保留的与他人分享,从中折射出来的,是她水晶般的一颗心,从中收获的,是她充满友爱温馨的的生活!

不是每个人的思想都可以达到三毛的那个高度。我们遇到所爱之物,通常只想占为己有,而不是慷慨送人,甚至不愿他人窥视一点。独占,是心胸狭隘的另一种解释,所谓“美美与众”,真正美好的东西,独占只会削弱它的价值。

花开满枝,一人折去,也仅供一个人欣赏,而留下来给众人欣赏,便有了一个春天,花便成了更多人的风景。一份快乐自己品味,也仅是那些快乐,与他人一起分享,它便鲜亮了更多人的心情。在美好面前,少一些独占的私欲,多一份分享的宽厚,生活才会给我们更多的回馈。

【篇四:我和三毛过一天】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三毛流浪记》。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段。

三毛四处流浪,他看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自己却孤苦伶仃。他想抱抱小狗,母狗立刻扑上来,吓得三毛浑身发抖。于是,三毛伤心哭了起来,泪水哗哗往下掉。

三毛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他看见河对岸有个小镇,心想:或许可以找到饭吃,于是渡着河水朝着对岸去。还没有走到河中间,河水已经漫过胸口,三毛挣扎着呼喊救命,正巧有个老渔夫划着小船,急忙用船桨把三毛救上来,回头一看,只见一条章鱼也跟着他一起上来了。

老渔夫把三毛带上岸,带到自己的小草屋,拿出衣服给三毛换上,衣服实在太大了,像一件长袍。老渔夫见三毛可怜便好心收留了他。老渔夫和三毛相依为命,开始了新生活。一天,老渔夫捉到了两条大鱼并用鱼换了米。可是回来却发现三毛不见了。老渔夫找了一圈才发现,原来三毛去河里捉鱼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河东河西两边同时来了两支队伍,都抢着让小船载他们过河。两边都不好得罪,老渔夫正在犹豫,只听见“砰砰”两声,枪响了,老渔夫中弹身亡,可怜的三毛失去了胜似亲人的老渔夫爷爷。

如果我遇见了三毛,一定会把他当做亲人一样好好对待,让他感受温暖,不再颠沛流离,能够开心快乐地生活。

【篇五:我和三毛过一天】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题记

日光倾洒,坐在书桌前,不经意地瞥见了桌角那本已有些许灰尘的《撒哈拉的故事》,回忆接踵而至。轻轻翻开书页,去追寻三毛的前世今生。

三毛,这个走过万水千山,看过天地洪荒,在撒哈拉踽踽独行,用漫天黄沙书写传奇的女子。率真的她,遵从自己内心,做事,爱人。见过她的照片,虽称不上惊鸿,可她一双洞悉世事的眼睛,别有一种饱经风霜的异国风情。瞬间我顿悟什么叫美人在骨不在皮。三毛的模样,至今无法忘却。

三毛自幼饱读诗书。一度自闭厌恶学校的她,将自己关在家里七年。她给自己上了一把锁,将自己尘封在《红楼》里,让自己漂泊到异乡去。在这把锁里,她领略了古今中外的文化。此岸是秋水寒烟,彼岸已是落红如雨。七年的梦一但醒来,便足以让一个不经世事的女孩,步入豆蔻年华。

我没有三毛那般勇气,只身前往撒哈拉去寻找她前世的乡愁。记得初三时,我曾几度迷茫,我想知道人活着意义何在?那段时间,我用消极的情绪来对待每一天,一日比一日颓废。闲暇时拾起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意兴阑珊地随意翻阅,却被这个沙漠中桀骜的女子所吸引。她的绚丽和我的黯淡是两岸不同的烟火,她不曾为我指引迷津,可我却感谢她让我懂得人生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平安喜乐,足矣。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成为一个三毛一样的女子,不羡慕世间风物情长,不争凡尘冷暖朝夕,不惧人生悲喜消磨。踏进这滚滚红尘,就要将万水千山走遍,不给自己留下一丝机会遗憾。

丈夫荷西突然离世,三毛从沙漠归来,免不了一身伤痕累累,她将一身铅华洗尽,将光阴装进行囊,一个人继续流浪天涯。当她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她选择回归故乡。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她终于悟道,世间繁华都是浮云,书中的宁静才是永恒。她用一尺白绫结束自己的生命,与这个世界诀别。

她已化作一粒沙,重回撒哈拉的怀抱,纵使斯人离去,历史却早已记录下属于三毛的绝代风华。三毛可否知道?她让如今高一的我也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

【篇六:我和三毛过一天】

这个冬天,我丢了巴金丢了曹雪芹,丢了韩寒丢了郭敬明,惟独让三毛闯进了我的心。——题记

我真的是非常喜欢三毛。

对她的仰慕已接近崇拜。

三毛的原名叫陈平,单纯好记。从翰林正对门的书架上瞥见它时,在夕阳余晖的最后一丝残留影子下,我付了钱,买下《梦里花落知多少》。然后使劲奔回家,说不清是为了减肥,又或者是其他什么某种让我兴奋的东西。

我归心似箭,到了家,拖鞋也顾不得套好就跳上窗台——看她在书中将那些温暖的句子。

说实话,三毛的故事并非有错综复杂的情结,但却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将生活印在纸上。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地写自己的事情。”可可爱的三毛虽然为此惊心过,却依然写着自己美好的现在又或者是过去。其实她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她写的不过是生活。

不过是些琐碎的生活小事,饺子、教室、石头……那些平静的语言在翻动陈年杂事的时候,掀起了我心中的滔天大浪——她写的实在是好,细腻的铅体字读着读着就让人人对着苍白墙壁憧憬起来。特别是她对文字的拿捏,让我无比地歆羡。她总是用那颗有生命的心脏与美好的形容词揉在一起,用原子笔写下美好得让人舍不得念出来的段落亦或是文章。

看着她在书里的素颜,我不管之前是如何地嫉妒她,在这一刻,我还是无法抑制地被她所吸引,她美得是那么真实,似笑未笑的的嘴角有一弯淡淡的弧度,她温柔如水的眼睛就像母亲一样。

我沉浸在她的温柔注视中,想知道她每天都在做些什么,想知道她对我的诱惑力到底在哪里。陈鲁豫说,三毛太清楚她自己的魅力了。的的确确,她不美,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她是那么得深不可测,那么的纤细、优雅与富有。在我十四岁的某一天,儿童与少年的分界点,就这样让三毛大大方方地看透了我,走进了我还没来得及布置的懵懂世界。

我知道,以我的阅历还不够资格去评论她。但是看着她在书中的照片,我的心不由地快活起来,她就像一个穿着便装的女神,用亲切的脸庞解答我对未来的无知,她仿佛用灵魂已逝的方式告诉我:人间到处有青山,何必刻意去计划将来的旅程呢?

我爱三毛,她成了我精神的一种灵魂物质,她在我的生活里根深蒂固,她把成长的意义与希望播种在我的生命当中,她把日复一日升起的太阳献给我,要我爱自己,就如同朝阳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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