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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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失而复得】
去年的一个星期五,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支新款的钢笔。非常的漂亮,让人看了爱不失手。
回家我正准备拿出我刚买的新款钢笔写作业,可是我发现新款的钢笔不见了!刚买的新钢笔就不见了,这可把我急坏了。我连忙在书包里翻了又翻,书翻的个乱七八糟,翻的满桌子都是,但都没找着。当我正准备看看桌子上有没有时,心里又想,书包里都没有,桌子上怎么会有呢。又自言自语道:“随便翻翻看,看看到底有没有?”我左手随便一胡,右手随便一胡。书本都被我胡到地下还没有找着。我生气地往凳子上一坐,双手像小燕子的翅膀一样甩了下来,嘴生气的鼓了口气又生气的吐了出来。我使劲地想呀想,“对,我经过了弟弟的书房,看过弟弟画的画,我去那你找找,说不定就能找到了。”我跑到弟弟的书房,两眼瞪得大大的在画上面扫来扫去,还是没有我的笔。我心情转眼失落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哎呀,不可能找不到的,再想想,一定还有我经过的地方,说不定就掉在那儿。对我想起来了,我还经过了厨房帮妈妈端菜。”我急忙跑进厨房看了看我端菜的地方,还是没有。这让我感到很悲伤,比写100套试卷还要悲伤。
我悲伤地跑到我的卧室,躺在我的床上冷静了一小会儿。忽然我听到了爸爸的开门锁的声音,在那一瞬间,我兴奋地从床上快速地爬了起来,跑到爸爸面前看爸爸手上拿着我心爱的钢笔。我乐呵呵地跳了起来问:“爸爸你是怎么找到这只钢笔的。”爸爸指着我说:“你这个丢三落四的小东西,你在车上说试试自己的新钢笔的颜色,就拿出来了,最后又拉在车上忘记拿回去了。好啦,你拿去写作业吧,认真写作业啊。”看到失而复得的钢笔,我激动的直想哭!我明明知道爸爸是在批评我,但是对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因为我的钢笔找回来了。
今天这支钢笔可把我害苦了,让我找它可把我找累死了。最后终于找到了,这次多亏爸爸,我为爸爸点了个大赞!
【篇二:失而复得】
记得那天,我、黄今和她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来到漫画书那边,找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过了一会儿,黄今她妈妈说要去接一个人,叫我在这里等。看着看着,我热得流了很多汗,于是把挂在脖子上的一串钥匙随手放在了书架上,接着看书。过了一阵,黄今和她妈妈接了那个叔叔回来了,黄今跑进书店来,急着叫我:“走了!”我习惯性地回了一声:“再等会儿。”之后,我又看了一会儿书,就去买了一个笔袋,就走出书店去吃饭,把钥匙漏在了书架上。当晚饭后临去松山湖赏月前,才发现,钥匙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见,急得我团团转,可是,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没办法,就先出去赏月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去松山湖骑单车,出门前还是找不到我的那串钥匙。骑完车回来,我已经不把遗失那串钥匙当一回事。就下去花园玩了。准备下楼去玩的时候,我找不到钥匙,妈妈就提醒我尝试打电话去新华书店问问是否捡到一串钥匙。我照着妈妈的话打了电话过去,胆怯地说:“我昨天在这里看书,漏了一串钥匙。请你到漫画区那边看看有没有发现钥匙。”只听见对方回了一句:“现在正在忙,你明天9点再打来电话,看看清洁工有没有发现。如果有发现,会放到我们这里。”就这样,一无所获。此时,正好有个朋友在楼下找我,我若有所失地下楼去玩了,拿着妈妈的那串钥匙。下楼前,妈妈还特意提醒我,说:“挂在脖子上,别再弄丢了。”
晚饭时,爷爷说起下午帮我找钥匙的事。在我下楼去玩之后,他带着黄今去了两个地方:一个是食神饭店,一个是新华书店。他们是走路去的。首先去到了食神,他们走到昨天吃饭的桌子旁边,黄今仔细地找了找,没找着。于是,爷爷就去找工作人员询问。可是,对方却说:“现在还没上班,等5点半上班后再打电话来问吧。”说着就给了爷爷一张名片。后来就去新华书店。到了新华书店,爷爷先询问了一下是否捡到一串钥匙,说刚才打电话来找钥匙的孩子是他孙子。当得知没有捡到时,爷爷就叫黄今去昨天我看书的地方找一找。黄今来到漫画区的书架旁,看到很多人坐在地上看书,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把书架上的书都翻遍了,终于,在一本书下面,发现了那串可怜的被主人遗忘的钥匙。黄今兴奋地对爷爷说:“我找到了!”……
丢了一天半的钥匙,终于回到我手上了,此刻,我想对爷爷和黄今说:谢谢你们!顿时,我松了一口气。我连忙把多余的钥匙除下,再把黄今的钥匙还给她保管,又换了一条挂脖绳子,这样,一串简洁的钥匙就出现在我眼前。我决定,要好好保管这串钥匙,绝不再弄丢。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走到哪里,都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不要随意弄丢了。下不为例!
【篇三:失而复得】
终于,在焦急的等待中,出现了3路车臃肿的身躯。
车还在几十米外,人们早已迫不及待地拥到了路中央。每个人都在紧张地估计着对自己最有利的位置,不停地挤来挤去,两只手本能地将两边的人向后拨拉。
在拥挤的车厢内,我四处环顾,希望能找到一块立足之地。突然我接触到一双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的眼睛,那道目光不经意地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眼,又慌乱地闪开了。当我看见那张脸庞时,记忆迅速寻找到了他。是他?怎么这么巧?真的是他!
他曾经是我小学时的挚友,后来因为小小的误会闹翻了。尽管事后我很后悔,但我没有勇气去说。毕业之后,我们的这段友谊最终还是画上了大大的句号。此后便天各一方,杳无音信。偶尔想起这件事,心中总是感到怅然,虽是往事,但我们竟再次相遇,这使我茫然不知所措。
我将目光转移向窗外,假装欣赏外面的景色,我们站得很近,心却离得很远。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明明是儿时握手相示一笑,便可消除的误解,为什么到今依然解不开?我疑惑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在不懂得珍惜的年龄,失去许多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好几次我想向他打声招呼,却又难以开口。
车到站了,一切都太迟了!这时,大概是人群的挤动惊动了他,他微微侧过了头,正与我目光相对。我只觉得心怦怦乱跳,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我鼓足勇气,对他微微笑了一下,我感到,他的神情有些诧异,却有更多惊喜。
“拜拜,我要下车了。”我向他轻轻说道,就好像告诉一位多年相识的好友。他也笑了,那笑容那么坦然,那么灿烂。
人生有许多值得珍惜的美好事物,有时会瞬间即逝,有的会天长地久,通过这段失而复得的友谊;我明白了,在漫漫人生中,应该学会对别人宽容地微笑,懂得去呵护亲情,友情与爱情……这样,我相信你会少很多失落的感叹,增加许多新的拥有!
【篇四:失而复得】
“闪开快闪开。”今天中午快到吃饭的时侯,外婆让我去买酱油,我骑着单车,快速地前进着……遇上向我打招呼的张叔叔,我回答他说:“我去打酱油。”不料却引得他哈哈大笑,捂着肚子,进屋里去了,那时,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莫名其妙的也对他微微一笑。大约打一个盹儿的功夫,我到了距离外婆家最近的小卖部。我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十元的纸币,拽在手中,进了商店门……“买一瓶生抽的酱油。”好的,“请稍等……一共六元钱。”售货员用清脆的声音对我说。
拿了钱,收了货。我骑上车,踏上返回的路,才刚一转身,就听见背后有人叫我,转过身时,才发现自己找回的钱掉了。我拾回了钱,清点了一下。发现多了一元钱,我没出声,心想:“今天运气真不错,这多的钱可以当作我的跑路费了。”这样想着心里乐滋滋的,别提多高兴了。
于是,我踏上车,又行驶了一段路,经过张叔叔家时,看见张叔叔正和他家的小孩拿着一张报纸在讨论着什么,爱凑热闹的我,忙停下来想去探个究竟,走上前一看,才知道他们正在讨论着这样一则新闻:一位小同学拾金不昧,将捡来的钱还给了失主。看到这,联想到自己刚才的所做所想,我羞愧极了,他们还在说什么我已听不见,默默的将售货员多找的一元钱拿了出来,它像长了眼睛,用眼神瞥视着我。这时,我的内心非常矛盾,是拿来吃喝玩乐,还是还给售货员呢?内心经过一番的挣扎,最终,我选择了将钱还给售货员。售货员将我的手紧紧的握着,直夸我年级虽小,却懂事。她的这番话让我感到十分开心。这种感觉就像迷路的孩子找到爹娘一样,高兴得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这次事件,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快乐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就等着你去创造。虽然我差点被金钱所蒙蔽,但最终还是“迷途知返”,我呼吁:朋友们让快乐的花儿绽放在我们心田吧。
【篇五:失而复得】
在我的身边发生过很多事情,有平淡无奇的,有鼓舞人心的,还有感人至深的,而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陌生人给我的无私帮助……
记得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我们阳光乐团要去上海复旦大学的体育馆里参加管乐比赛,捧着用汗水换回来的银奖,同学们一个个喜笑颜开。到了飞机场,时间太早了,还有三个小时才上飞机呢,大家又到旁边的公园里玩了一会儿。三个小时很快过云了,我们顺利登机,一路平安。可到了正定机场打算下飞机时,我却发现我的单簧管不见了,那是我最心爱的乐器啊!我急得快要哭出来了。所有的人都在帮我寻找,可最终大家几乎把整个飞机翻遍了也没有找到那个价格昂贵的单簧管。我们只好绝望的下了飞机,拜托机组人员继续寻找。
等了好几天也没有消息,大家都认为单簧管不可能找到了,我非常伤心,吃不下,睡不安。可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是一对上海老夫妇寄来的,问我是不是丢失了一个单簧管。原来这对老夫妇那天在公园里休息时,看到座椅下面有一只黑箱子,上面写了我的姓名和地址。他们不认识字,只好把箱子带回家给儿子看,发现是一只贵重的单簧管。善良的他们马上想到失主一定很着急,得赶紧把乐器送回去,因此按照地址写信确认了这件事,随后又迅速将单簧管快递过来。
当这只乌亮的、完好无损的单簧管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们被这一家人的行为深深打动了,面对价格昂贵的单簧管和素不相识的人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我的心暖暖的……
一对上海老夫妇用自己的行动给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他们身上这种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品质在当今的社会是多么的可贵!我们新时代的年轻人有责任将它永远传承下去!
【篇六:失而复得】
我有个结识多年的好朋友,她名叫戚子豫,但我总喜欢亲切地叫她小妮。
小妮有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白嫩的小脸上长着一双黑宝石般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她性格开朗,活泼可爱,而且十分幽默,我非常喜欢她。
小妮和我有个共同的爱好:喜欢看童话书。有一次,她到我家来玩,当小妮看到我有满满一柜子童话书后,兴奋极了,激动地对我说:“哇!小乐,你有那么多书,都快可以开一家书店了。那……那你可不可以借给我几本童话书呀?”“当然没问题,谁让你是我好朋友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耶!”小妮发出一声高兴的尖叫声,犹如一支离弦之箭一样冲到了书柜前,一连借了6本童话书,带回了家。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很快便到了还书的日子,小妮带着要还的书来找我了。只见她神情闪烁,支支吾吾地对我说:“对……对不起,小乐,我……我不小心把你最……最喜欢的那本书弄丢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急了,怒火一下子蹿上了脑门,生气地对她说:“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明知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却把它弄丢了。”“我都向你道了歉了,再说我又不是故意的。”小妮委屈地说,眼里隐约出现了泪花。“你走,我不想再看到你!”“走就走,我也不想再理你了!”说完小妮哭着跑开了。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没有小妮欢声笑语的陪伴,我感到非常寂寞孤独,心里空荡荡的,整天闷闷不乐,心不在焉,妈妈发现了我的反常,问明事情的原因开导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书没了还可以再买,但友谊一旦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恍然大悟,连忙找到小妮,并真诚地向她道歉,正好小妮也把一本崭新的书递到我的手中。“我们能重新做回好朋友吗?”她怯生生地问道。“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呢?”我响亮地回答她,于是,我们俩又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友谊就像一只鸽子,如果你放飞它,它就再也飞不回来了;如果你牢牢抓住它,它就永远属于你,失而不得的友谊,我会更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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