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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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总能看到他在一丝不苟的摆桌子;总能看到他在专心致志的清理着教室的垃圾;总能看到他在一心一意的校正“书宝宝”们的位置……
他就是,王得一。
“曾睿恒,王得一,你们俩把桌子摆齐,然后赶紧下楼。”我和王得一听到“诏令”后,立即开始“大工程”,我们先将桌子下的书包移开,然后我拉、他推,突然“咣当”一声。“应该是一个椅子倒了。”我嘀咕着。果不其然,两张桌子不能并齐,且留下了一条“沟壑”,看上去突兀极了。
这条“沟壑”像在调戏我们:尽管我们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无法并齐。很快,我们找到了“病因”,就是刚才的那椅子倒了,才致使桌子“生病”。找到了“病因”,就该解决了。我们马不停蹄的将桌子移开,王得一抢先一步走进“沟壑”,他将凳子放正。不料手背被调皮的凳子“咬”了一下。我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没事没事。”他漫不经心地说道。但我看到他的手背红肿了一大片。“赶快摆桌子吧。”说着,他装作若无其事,把桌子并齐,快步走下楼去……
王得一尽管受了伤,还处处为班级着想。这是每天必做的“摆桌子”,那偶然的一次,王得一也不放过。
我正抱着我的书走上楼去,就看见王得一在我前面走着。
走着走着,王得一便看见了位洗拖把同班同学。那同学正气喘吁吁的提着拖把桶,拖把杆还紧贴在那位同学的身上。王得一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帮着那位同学提拖把桶,他还同那位同学道:“我来帮你吧。”,便提着拖把桶和那位同学轻松走下楼去。
王得一就是这样一位关心班集体的同学,他处处为我们的“第二家庭”着想。
他整理的不仅是班级的桌子,还是对班级的热爱和责任。
每次看到他的身影,我心底就不禁泛起一阵涟漪。
敬佩的涟漪。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我喜欢冬天里皑皑的白雪,她是那么的纯洁。我喜欢那份无暇,我喜欢她那孤独而高尚的心灵。
我喜欢春日里静静的湖水,她是那么的幽静。我喜欢那份悠闲,我喜欢她那有时平静、有时奔放的性格。
我喜欢夏天鸣叫的蝉儿,它是那么的悠闲。我喜欢那份执着,我喜欢它那有些固执,却令人钦佩的执着。
我喜欢秋日里金黄的稻田,她是那么的美好。我喜欢那份愉悦,我喜欢她那丰收的谷粒,喜欢那静静待人来收获的稳重。
我也喜欢那绚丽的云霞。她不时的变幻着自己的颜色,就如同变脸一般,漂亮极了。
我还喜欢柔和的晚星。在寂静的夜里,我总喜欢透过窗子仰望星空,星星们如同在比赛一般,一个比一个亮,一个比一个温暖。每当我睡不着时,我喜欢拉开窗帘看明亮的星星。孤寂的夜里,她们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也喜欢花。我喜欢淡黄的迎春,火红的玫瑰,洁白的百合,以及孤傲的梅花。她们为人类带来芬芳,使人能够陶醉其中。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轻轻地关上门,然后静静地拿起一本历史书,坐在床上,我眼前总是浮现出刘备、曹操、诸葛亮、孙权、马超……我喜欢身临其境的那种美妙的感觉。我喜欢让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充斥我的全身。
我也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她们,去找她们玩耍。有时,我们一起看书;有时,我们一起在黑板上乱涂乱抹,衣服上脏得像刚刚去海滩玩过一样;有时,我们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仙女下凡一般。我们总能制造出快乐,即使有害羞的朋友,我们也能把她拉过来,让她喜欢这种氛围。我喜欢跟朋友一起创造一个自由自在、快乐奔放的世界!
我喜欢……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八月十五,抬头望月,我的眼中落入一片金辉。中秋节,是我最喜欢的节日。
古时候相传月亮上住着一名绝美女子,名唤嫦娥,与玉兔为伴,常年居住在在清冷幽静的广寒宫中,无依无靠,独自一人。在八月十五这一天,夜晚时分,你会看到一个巨大的圆盘,正应了一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若你在中秋那晚孤身一人赏月,怕是也能领悟到古人塑造出来的那种嫦娥的心境吧孤独,冷淡,沉默。
可传说终归是传说,中秋本意象征着团圆。和家人在一起,吃着皮薄馅多、味道鲜美的月饼,手中巴掌大的薄饼儿与天上清冷孤傲的圆月相呼应,吃在口中的软糯不知什么时候也引出了另一方感悟。
除了吃月饼,老人还会准备瓜果小吃,摆在桌上,上香祈福,为求幸福安宁、团团圆圆。瓜果的飘香伴着徐徐清风送上那云深不知处,沉淀在广寒宫,落入那女子的怀中,不知道你严重的寂寥,会不会少一点呢?
“月儿圆,花烂漫,玉镜飞在青云端……”家乡又哼起这无名小调,天边笑意微醺的女子,美丽的裙摆仿佛开着花儿。愿我最喜爱的中秋时节,能将所有祝愿送入她心中。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我最喜欢的人,要数我哥哥。他黑黑胖胖的样子很可爱。他有一个胖胖的瓜子脸,和一双小小的眼睛,一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缝。我哥哥的坏毛病可多了,爱打游戏,爱吃零食,爱做鬼脸……不过,他优点也不少,脾气很随和,和我一起玩,给我买东西,学习好……
我哥哥爱吃汉堡,他一次能吃三个汉堡,有时还不饱。所以他的肚子总是鼓鼓的,像个皮球。每次吃饭,舅妈都在旁边提醒他,少吃点,少吃点。
我哥哥也喜欢运动。他经常骑自行车去公园和爬山。他会玩滑板,游泳,打羽毛球。这些我都不如他。
我和哥哥有个共同的爱好,就是打游戏。我玩的游戏都是他教的,比如我的世界,小黄人……妈妈说我们这叫“臭味相投”。我不太明白,我们哪里臭了?
我很爰很爱我的哥哥!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追星族”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现在明星越来越多,追星也愈演愈烈,关于追星的议论也随之增加。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偶像和追星的,但我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大多数人都有喜欢的明星,并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但大都因为他们长的帅,漂亮;喜欢他们的歌或者某部戏里他演的某个角色。而这些喜欢仅仅只是表面,太过肤浅。
有的人认为自己很了解自己的偶像,去收集许许多多关于他们的爱好;喜欢的颜色;爱吃的东西。以为了解了这些就是超级粉丝了。然而做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在做一些无聊的事罢了。更甚的还有人为偶像痴狂,曾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女孩因为没钱去看自己的偶像,而逼自己的爸爸去。”还有现在真人秀节目很火,有些粉丝为了看偶像而去跟车。对于这些现象我想说的是这些粉丝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你们为了一个本质上和你们毫无关系的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全这样对得起你们的家人吗?你们以为这是爱你们偶像的表现吗,错,这是给为你们的偶像添烦恼。偶像是因为粉丝才变得更好的,那我们粉丝是不是也可以为了偶像变得更好呢?
偶像就像是一个信仰,信仰是什么?就像是黑暗里照亮前方路的光,就像是梦想的动力,信仰是不需要挂在嘴边的,而是应该放在心里,在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想一想,告诉自己没有理由放弃,偶像都还在努力。像这样把偶像当作信仰,当作动力和他一起努力。粉丝与偶像之间,难得的不是一场场相遇,而是三观相同的默契。
我一直都觉得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我。因为我们羡慕并崇拜一些我们想要但我们身上又没有,他们身上恰好有的东西。我们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所以我们把他们视为自己的偶像。而正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我们一步步向他们靠拢,到最后拥有那种东西。
偶像是信仰,是动力,但不是生命的全部,所以我们不要为了偶像而痴狂甚至变态,应该用正确的态度去看待他们,并且学习他们身上好的品质,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
每当有人问起,都底气十足,之所以变成现在的自己,是因为有个让我不后悔喜欢的他。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时光流逝,岁月的年轮悄悄地增加,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情,也知道了更多的“不可以”。
还记得幼儿园时,我是个很顽皮的孩子,常常会犯错误,那时也不明白什么叫知错就改,伴着老师、父母一句句的“不可以”,我渐渐变得懂事、乖巧。
上学后,我开始学习拼音与汉字,我知道了什么字不可以多一点,什么拼音不可以念成平舌。我还懂得要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可以做小动作,不可以讲话等等。因为自尊心强,我总是刻意地去遵守这些不可以,比如不能被老师在课堂上点名批评。
随着年级慢慢增高,我开始畏惧考试,每次粗心大意的小细节总是成为我的绊脚石,让我无法做到最好。所以,每次考前,妈妈的一声声“不可以”,让慢慢的改掉了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从而使我成为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到了高年级,我渐渐开始变得拔尖,清脆、响亮的嗓音使我成了一颗闪亮的星星。独唱、朗诵比赛我总能取得好成绩,各类活动常常由我主持,学校里的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也总由我接手。每次只要有一个活动我都会兴奋得不得了,所以“不可以”也时刻提醒着我,不可以骄傲,不可以趾高气扬,“不可以”也成了我的自我约束。
总而言之,“不可以”就像一位良师益友,时刻陪伴在我的身边,给我力量、给我勇气,使我不再犯错误,不再胆小。使自己记住,多明白一个“不可以”,多遵守一个“不可以”,永远都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唯一的一个词。永远“不可以”忘记的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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