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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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眼中的他】
“孙启鑫。”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习惯性地左看一眼,右看一眼。经过同学的窃窃提酲,“选A。”“为什么选A?”老师又问了一句。“那什么,”他低头看了一眼老师,又迅速的看了一眼题,“那个,x的平方加1不等于零。”“好,你请坐。”
他坐下之后,又东张西望,这儿看一眼,那儿说一句话,这又碰一下。
在他眼里,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铃……铃……铃……”,铃声响过,他又坐不住椅子,习惯性地东走走,西窜窜。他的身体除了睡觉,不,可能连睡觉时都没有休息过。总是肆无忌惮地动着。
虽然你看他整天蝇营狗苟,可考试却从不被谁落下。始终是班级前三名,去年期末在北片夺了个季军。你看他这么聪明,可有时候他的行为也会让人感觉到他很傻。
大雪纷飞,球场上满是皑皑积雪。只要下课铃响过,他扛着扫帚飞一般冲向操场去扫雪。即使别人提醒“老师不能让上体育课。”可他还固执己见,他坚持不扫完不行。和他相处久了,就会知道这是他对篮球的热爱,爱得痴狂。老师们也常常说,“你要把玩的劲头用有学习上……”这样的话,前半句几乎都一模一样。
说起孙启鑫和篮球的关系,这不仅仅是热爱所能代表的。他玩篮球的确是很出色的。他那黝黑的皮肤可能就是玩篮球晒的。
他总是说,“如果我再高点,我就扣了。”这话绝不是吹嘘,他总是玩一些MVP,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可对一个才1米70的初中生,是相当难的。他最崇拜的球星就是韦德,正如韦德一样,他就是我们班的“闪电侠”。突破虽说达不到如入无人之境,也并不是神来之笔,但堪称新庙中学一绝。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他日以继夜的锻炼换来的。
孙启鑫在我眼中是一个活泼开朗,却又不免因为点小事就发脾气的俊才。虽然表面上平淡无奇,简简单单,内心却极不平常痴迷于篮球之火藏于肺腑。他对篮球的热忱正如李白对酒的痴狂,吴道子对画的痴狂,王羲之对书法的痴狂。
【篇二:我眼中的他】
千秋数载,多少文人墨客恋春,惜秋,颂冬,除了那一池粉馥,翠叶凝露,鲜有人忆及那个日晒云蒸的夏,而在我眼中,夏的记忆如歌,美好得叫人难以题词。
立夏。花如长裾,蓊蓊郁郁,夏始春末,一切都还温存着春的气息,只是不觉中,日色晴媚,不见了微雨细绵。哪一日,风起云涌,一声炸雷,在如注的雨幕中才恍然。哦,是夏。
仲夏,昼。日光骤然的烫灼,令人不知所措。一窗之隔,银杏稠密的叶片以极浓亮的绿灼着眼,万物在曝晒下无一例外都泛着一层金属的光泽。还是那样净蓝底衬下白得耀眼的絮云,强势的光与热令我畏惧,心悸,不敢驻目。
仲夏,夜。日色渐昏,夕沉霞暮,终于,曦月交替,第一顆星冥冥亮起时,天空已从灰蓝点点加深,一汪的淡水墨色,朦胧着,预告着万家灯火,以及那弯别致的美。松了口气,晚风与发丝的缠绵,在碎步乡间时分外动人。莞尔,偶尔丛草间窜出的蛙,在我的一惊中不紧不慢;莞尔,漫无目的地走,不是匆匆,没有沉重,一瞥,便是一空的碎钻,遐想着众星捧月的诗意;莞尔,在一整天蝉的愤懑后,又倾听一方小池中,还带着湿润的藻水气息的争纷,兀地,又理解了课本上的天籁之音。走着,忘了许多,只剩眼前一晃而过的夜景,以及回眸便能再顾的美好。
小院的凉椅上,就这么抱膝而坐,痴痴地望着夜空。一缕一萦的流云悄掩月芒,又追风而散。星烁,扬起手,指尖放到最闪的那一颗上,眯起眼,又一点一点地挪。我从不敢奢望能辨出任何一个星座,只是还记得,遥远的时光那端,曾有位至亲满不在意地应答过我,黎明分晓之时,最后隐去的那颗,唤作“启明星”。无奈,从未见过,是儿时的一时兴起,还是如今的无暇顾及,不知。但知,无论为何,总之,还未懂得去抓住,还没来得及去珍惜的美与好太多,却都做了时间的傀儡,一晃而逝。就如下一秒,我眸中能见的最亮,可能便不是指尖这一抹,也许来自千年以前的光。
眼中有涩,不住地沉沉睡去。再醒,夜色如水,是凉了。骤然,有光晃过,一惊,是萤火虫?那是画中、诗间之物。我定住,不敢轻易惊扰这小生灵,只是一年一度的相约,竟快忘了。荧荧的亮,以卑微的旋律点奏,就那么点的光,月芒星辉之下,真的过于渺茫,短如一瞬的生命是随夏而生,继又伴夏而去的,落入尘埃也无人之晓。
然而,我眼中的美好,谁规定非要如瑰如华,在这平凡的夏,我有言不尽的回忆,一虫一木,一月亿星,还有那种久违的恬静,我都无比珍惜。错过的,哪怕泪水也无法弥补,眼前的,唯有紧攥。
哪怕,我眼中的美好低如尘埃。
【篇三:我眼中的他】
相机是个好东西,它能把那逝去的风景筑成一座城堡,让人可以随时光顾。每次按下回放键,仿佛进入了城堡中最让人留恋的走廊,那里存着我来到这个班级后心里触动的一点一滴,每浏览一遍,就情不自禁地深陷一次,卷起纷纷扰扰的思绪。
(一)
那是一个正值教师节前夕的下午,空气中充满了兴奋又紧张的气息,我们的同学小心翼翼地拉上窗帘,打开多媒体,跟着节奏低声地练起了歌,那是我们在激烈的讨论后终于定下给老师的礼物唱一首《 感恩的心》。细看那张照片,同学们专注的神情格外动人,拍着手,哼着调,眼神里是对教师节老师笑容的憧憬,我记得反复的练唱使一些同学的声音都嘶哑了,可是他们脸上浅浅的笑靥却一直没变过。第一道风景,是我看到的最温馨的音乐课。
(二)
高度紧张的考试终于过去,晚上的教室,是散不去的担忧与叹息之声。我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已经有隐隐的预感将面对成绩的大幅度滑落,一种无力的感觉笼罩着我,我几乎看不到明天的路在哪里。不经意间的微微抬头,却意外的发现桌上贴了一张蓝色的便利贴,温暖的颜色抚慰了我内心的寒冷。是什么呢?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撕下,字并不漂亮可是十分工整,一字一语间凝着它主人的用心,“何必在意他人对你成绩的看法呢,笑起来才最重要!”一股温暖的火焰直入我的心扉,我努力让自己扯出一个微笑,低下头的那一瞬间,却感动得热泪盈眶。第二道风景,是一张充满神奇力量的蓝色便利贴,看到这张照片,我总能想起它的主人曾在我沮丧无力之际慷慨送来的信心。
(三)
校运会在众人热切的欢呼声中拉开了帷幕。早晨,我骑着车哼着愉悦的小调来到停车棚,刚下车,一股钻心的疼痛却朝我的膝盖袭来,原来撞到车棚上来了!鲜血瞬间染红了裤子,我想起即将要参加的1500米赛跑,懊恼地拍拍自己的脸。
我在同学的担忧声中一瘸一拐地站到起跑线上,是的,我不想放弃,即使可能是最后一名,我也想珍惜着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枪响,努力忘记终点的遥远,我吃力地提速跑着。这时,草坪上一道显眼的背影映入我的眼帘,那是小麦班长他陪着我跑,不时回头向我招手,无言的力量使我的眼眶微微湿润。 难以忘却的还有那一道道鼓励声,从起跑到结束,疲倦之时,耳边总能响起加油声,仿佛注入满满的力量,麻醉了我的疼痛,使我没有停下脚步。在那些难忘照片中,是一个个给予我支持的可爱的人,有站在广播台上鼓励我的少年,有大本营上挥手卖力喊着口号的啦啦队,有一路伴随着我到终点的班长……那是最亮丽,引人瞩目的风景啊!我至今感谢自己坚持参加了这次比赛,心灵仿佛沐浴了爱的洗礼。
“也许成长的日子里
一路是坎坷荆棘
也许一路的风风雨雨
会溅上满身污泥
请别放弃别灰心
还有我们在这里……”
班歌缓缓地回荡在耳边,九班,与你相遇的时间并不久,但总有几件事情刻骨铭心,就像总有几道风景值得珍藏于心,那是关于我热爱的一个班级,更是关于一段让我如此难忘的青春!
【篇四:我眼中的他】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道少。”有人说,春天是一个小精灵,也有人说春天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我却认为春天是一位会魔法的仙女。
您瞧,她一挥魔棒,小草便从地下探出了脑袋。迎春花开了,玉兰花也开了。急性子的柳树发芽了。燕子从遥远的南方飞回来,有几只落在电线杆上,多么像五线谱上的音符啊!它们正在演奏春天的赞歌!
转眼,她又来到了小河边,她用魔棒一指,冰雪立刻融化了,猖狂了一个冬天的冰雪不见了。河水用挑衅的口吻说:“小样!有本事再把我软禁起来啊!”河水迈起轻盈的步伐,跳起了正在流行的“江南style”。
接下来,仙女又来到了动物世界,她把一些粉末洒向空中。忽然,麻雀飞来了,喜鹊和画眉飞来了,百灵鸟也飞来了。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它们正在叽叽喳喳地举行歌唱大赛呢!
一只青蛙跳出水面,却被一头刚刚睡醒的大狗熊一把抓住了。它们情不自禁地加入了唱歌和跳舞的行列。
这真是一个热闹非凡而又五彩缤纷的季节!
【篇五:我眼中的他】
我的妈妈长相不怪:瓜子脸,淡眉毛,一双剪水秋眸又大又亮,标准的美女一个!可她对待我的行为很“怪”。不信?且听我慢慢道来。
“女儿,吃饭啦!”妈妈端着我最喜欢的土豆炖排骨,轻轻地放在餐桌上,“来,女儿,这是你最喜爱的土豆炖排骨开动吧!”
我高兴地应了一声。妈妈夹起排骨便往我碗里放:“来,女儿,多吃一点。”我夹起排骨,细细品尝着,排骨十分美味。我不禁赞叹:“妈妈做的排骨就是好吃!”
“是吗?喜欢多吃点。”妈妈笑了笑,低头吃起了土豆。我不禁疑惑地问:“妈妈,你怎么不吃排骨啊?”
“啊……啊?哦,我不喜欢吃肉,吃多了会发胖,我要减肥!”
“唉,您老都瘦成一根豆芽菜了,还嚷嚷减肥?”我狐疑地看着她。就她那张嘴,减肥?开玩笑!
“我不爱吃排骨,行了吧?”
我“哦”了一声,继续左右开弓对付起那块排骨起来。不一会儿,一盘排骨被我横扫而光。
多年后,我与姨妈谈起这件事,还不停埋怨妈妈的口味怎么那么怪。美味的排骨放着不吃,却要去吃土豆。姨妈一听,笑了:“你妈妈哪里是不爱吃排骨,她是为了让你多吃点啊!”
放学了!回家喽!“轰隆”一声闷雷,把我的喜悦瞬间劈得七零八碎。该死的,下雨了!而且还是暴风加雷阵雨!完了完了,我没拿伞!我愁眉苦脸的坐在教学楼的阶梯上,诅咒着这该死的天气。正出神时,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女中音响起:“女儿,走,回家!”
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撑着伞来接我了,我还以为她不会来接我了呢。其实,就算妈妈不会来接我,我也会自己回去的。我眼睛有点湿,点了点头,跟着妈妈走进雨幕。一路上,妈妈把伞总是往我这边倾斜,到家后,我的身上很干爽,而妈妈的身上已经淋湿了一大片……
晚上看微博,有人发给我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样的人是爱你的人?”
我鼻子一酸,双手在键盘上快速打出这几行字:“爱我的人,她可以冒着再大风雨来给我送伞;爱我的人,她会处处为我考虑;爱我的人,她会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爱我的人,我爱吃的东西,她统统不爱……”
【篇六:我眼中的他】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他放荡不羁,一生爱好自由;他风流倜傥,整日游山乐水,留下了一篇篇千古佳话,他被人们称之为“诗仙”,他就是李白。
我眼里的李白,不畏强权,才华绝世。少年时观奇书、游神仙、好剑术,文武全才。然而唐玄宗只让他侍诏翰林,做文字侍从之臣。仕途的不顺,社会的黑暗,当朝皇帝沉溺于杨玉环的美色之中,夜夜笙歌,那里管人民的疾苦、社稷的安康?李白的诗里流露出太多的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悲愤:“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虽空有一腔热血、满腹经纶,却不能才尽其用,然而,决不阿谀奉承、摧眉弯腰。借着酒劲让杨贵妃宠爱的太监高力士为其脱靴磨墨,蔑视强权、挑战皇威,嬉笑怒骂,何其痛快!
我眼中的李白,还是一个爱好游山玩水的人,“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如此的夸张,如此的浪漫,成就了他浪漫派的诗风,字里行间中,都流露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字里行间中,都流露出他的无拘无束,逍遥洒脱。
在我眼中的李白,他不但是一个“诗仙”,还是一个“酒仙”,酒永远都是他的最爱。“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五花马,千金裘,呼而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整日与酒为伴,酒也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了。“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也许酒是他唯一安慰自己仕途失意的良药了。但在我眼中,这才是真正的豪杰人才啊。
然而天妒英才,豪放的他刚奔花甲就与世长辞了,一颗照亮文学的巨星陨落了,但他的诗歌,他的风流却世世代代永远流传,对我来说,他依然是古代诗歌的一个不朽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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