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蟋蟀

作者:作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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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捉蟋蟀】

小时候,常见哥哥和爸爸在风凉的夜晚,一手拿着彩色的小网子,一手提着手电筒到花园里捉蟋蟀,有时捉得很多,有时捉得很少。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去看看,但纯粹是来打酱油的。

有一次,我又和哥哥他们出来,哥哥爬上门口的小土丘找蟋蟀,爸爸紧跟过去,而我则漫不经心地朝着小丘走去,差点儿被野草绊倒。当我嘟嘟囔囔地爬上丘后,只见爸爸和哥哥已经发现一只超大的扁头蟋蟀,我赶紧奔过去,爸爸正顺着手电筒的光来捕捉那只扁头,我一边跑,一边还指手画脚道:“在那儿!老爸!逮住它,别让它溜走!”“嘿!”爸爸手里的小网一下就把大蟋蟀罩住,大蟋蟀想从网眼儿中逃跑,无奈太大,连头也不能从网眼中钻出,更何况那黑黝黝的身体呢!

扁头大蟋蟀被我们擒住了,我们都高兴得不得了,哥哥和爸爸士气高涨,接二连三地发现并捉住蟋蟀,只有一只小的不能再小的蟋蟀钻出了网眼逃走之外,其他都全部落在盒子中。

透明的盒子里的蟋蟀有十几只,其中扁头大蟋蟀在盒子里更是叱诧风云,有几只不听话,它二话不说追过去就是一顿胖揍,并发出胜利的鸣叫声,客厅里回荡着它骄傲的声音。

我喜欢那次好玩的捉蟋蟀夜晚,对那只威风八面的大蟋蟀更是记忆犹新。

【篇二:捉蟋蟀】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成年的蟋蟀身长约30毫米,是黑褐色的。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比身子还长一些,他们有六只腿,前面一对又细又短,中间的稍微粗一点,长一些,后面那对足最长,并且长着许多小刺,公蛐蛐有两条又细又小的短尾巴,而目蛐蛐却有三条尾巴,中间那根最长,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子。

秋天,是蛐蛐最活跃的季节。在郊外的草丛里,在旧墙的砖缝里,经常听到它们那似“弹琴”般的歌声,这声音可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它的翅膀振动发出来的,蛐蛐的内翅大多数已经消化了,这倒为我们捉蛐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斗蛐蛐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两只蛐蛐一见面就生气,身子往后退一步,浑身抖动,像对方示威,然后迅速扑向对方。咬的不可开交,几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这是他们再斗勇,斗智斗体力的阶段。过一会,你就会看到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者则得意地叫起来,有时,胜者还想扩大战果,不加思索的追过去就会被对方踢去老远,反胜为败。

蟋蟀不及好斗,它们在建筑住宅上更有意思呢!

蟋蟀没有特别好的工具,也并不是挖掘技术专家,他们的工具非常软弱,秋末冬初,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大的土块,他用有力的后足踏地,将泥土退到后面,倾斜的铺开。如果感到疲劳了,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一会,不大一会,家的重要部位就完工了,洞就有两寸深了,够宽敞了,余下的每天做一点,渐渐的就全完工了。

蟋蟀只要一叫,就意味着秋天要到了,蟋蟀其实是一种挺有意思的昆虫呢。

【篇三:捉蟋蟀】

地上堆着几个罐子,罐子里是叽叽喳喳的蟋蟀。打开罐子,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也就是蟋蟀在我面前叽叽喳喳地叫着。它的头似乎涂了一层油闪闪发光,它的胸部像一颗黑色的珍珠似的,两对前足帮助它在地上爬行,最后一只后足帮助它跳跃。它们群体叫的时候,哇,那感觉很吵闹呀。

比赛马上要开始啦,我和阿邦用竹签赶着一只蟋蟀到另外一只蟋蟀的旁边。两只蟋蟀分别用它们的大牙撕咬着对方,一旦被咬住,那只蟋蟀就会翻一个跟头,爬起来又继续扑向对方发起攻击。连续几个回合,渐渐的,其中一只蟋蟀开始撑开翅膀,发出叽叽的叫声,这是胜利者的呐喊。而失败的那只蟋蟀在四处逃窜,似乎它想找到一个出口;即使你再用竹签去逗它,它也不会再跟另外一只蟋蟀斗了。

决斗场里,勇猛的蟋蟀相互咬牙切齿地决斗,我真想抓一只野外的蟋蟀跟它们斗一斗啊。

【篇四:捉蟋蟀】

自最后一场公演后,切斯特买了许多贵重的礼品,准备送给村里的亲朋好友们。之后,他便火烧火燎的向故乡出发了。

他一路步行,两天后他疲惫的在深夜到达了家乡,这一切让切斯特倍感亲切,他尽情呼吸着从林子里散发出来的清新空气,瞬间一切疲劳都已烟消云散。他走在凄凉的小街上,慢慢的走到了自己的家,刚躺在床上变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清晨,大街熙熙攘攘的气氛将切斯特唤醒,切斯特打开窗户一看,大街上人来人往,与昨夜相差太大!村民得知切斯特已经回到了家,个个都暂停营业一天为切斯特接风洗尘,纷纷送上礼物,而切斯特也将自己“卑微”的礼物送给了大家。之后,从村民的口中得知:因为切斯特的成名,一些商业老板就在这搞了个旅游景区,每天来往的人数不胜数,所以现在大部分村民都已经搞起了农家乐,生意很是兴旺。

突然,切斯特的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要不我也搞个农家乐?不过,首先我得隐姓埋名,不然比人准以为我是靠着音乐家的名声来成名的。后来,他更名为格尔特,每天辛勤的工作着,虽然每天都大汗淋漓,但切斯特始终相信,只要愿意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的。

格尔特这个名字一用就用了30余年,此时的格尔特已有些年老,但他换来的,是这块地区做菜最香、访客最多、生意最火爆的农家乐!这30几年,他没有一次用过“我是音乐家”的名声。

眨眼又是三年,切斯特已是极度虚弱,他并不服老,但他的农家乐因自己无法打理已经暂停营业了。他依偎在自己农家乐的荷花池旁,回忆起了以前的事,回忆起了马里奥,他满腔愁绪,于是写下了一首诗歌《纵享此生》:多客饮我茶,我乐却道人衰。今荷花,此荷叶,请让我纵享这感觉。夕阳西下,晚风我吻尽,是我本该享受,而非不悦,可依傍天涯,怎会无思念。就让我独驾一片荷叶奔赴第二故乡,与君谈笑往事。

他将这首诗寄给了同样已是年迈且虚弱的85岁的马里奥。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切斯特的第一首诗,也是他的绝笔。写完诗的那个夜晚,那是个寂静的夜,切斯特也安详离世了。而在这之后,游客们才知道格尔特是切斯特,是音乐家,更是一位商人。如果说音乐家是切斯特的第一辉煌时期,那么农家乐就是他的第二辉煌时期。人们以最好的礼仪安葬了他,这就是所谓的“善终”。

收到小诗的马里奥很是欣慰,但又听说他已故去的消息,愁绪迎头,瞬间吐出大血,引发心脏病身亡。

这对永远都见不到的人,就这样再一次成为了大家的话题,切斯特想去看看马里奥没有成功,马里奥的等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可细细回想,难道成功不需要努力吗?见证友情时间不就能给你答案吗?

【篇五:捉蟋蟀】

我家门前有条小河,跨过小河,再走上几里路,便是一片片的稻田。风和日丽的天气,稻田荡着绿苗,时不时还会传来几声蟋蟀的叫声。

炎炎夏日,我和小伙伴会相约去稻田边捉蟋蟀。我们一人拿了一个蟋蟀罐,先去小河边把蟋蟀罐洗干净,然后顺着蟋蟀的叫声,在河边、稻田旁寻找。说来也奇怪,明明听着声音就在脚底下,等我停下来去捉的时候,蟋蟀却不见了。小伙伴开玩笑地说,蟋蟀是被我的声音吓跑了。终于又听到更多蟋蟀的叫声,这回我们学乖了,先是默不作声地停了一小会,然后屏着呼吸弯下腰,轻轻扒开禾苗。聚精会神地在禾苗根部寻找。啊!看到了,一只黑色的大个蟋蟀,正静静趴在土地上,翅膀一张一合,发出响亮的鸣叫。我小心翼翼伸出手,对准蟋蟀,迅速出手,连同禾苗一把将蟋蟀捂住。抓住啦!我将蟋蟀捉进罐中,它隔着玻璃“气冲冲”瞪着我,似乎要跟我“决斗”。

有了我成功的经验,小伙伴们都受到鼓舞,每人顺利捉到了蟋蟀。真正决斗的时刻到了,我们把各自的蟋蟀倒出来,蟋蟀相见,分外眼红,它们“一言不合”就彼此“搏击”起来,我们在一旁见证了一场来自蟋蟀界的“激烈厮杀”。

原来蟋蟀这么可爱、勇猛,下次我还要去捉蟋蟀。

【篇六:捉蟋蟀】

蟋蟀是我喜欢的一种小生物,我现在还记得以前捉蟋蟀时的情景。

“唧唧唧,唧唧唧,我是快乐的小蟋蟀。”一只只快乐的蟋蟀在草丛中无忧无虑地歌唱着,我在一旁欣赏,听得入了迷,一天的疲劳与忧愁顿时灰心烟灭。

一天傍晚,我趁天空中的那一抹晚霞还未消失之际,来到那一片蟋蟀常鸣的草丛中,我静悄悄地刚迈出一小步,便听到如暴雨打在地面一般,“噼噼啪啪”的蟋蟀蹦跳声,我马上趴下乱抓一气,结果连蟋蟀的影子都没有见到。渐渐地,太阳无情地收回了最后一缕阳光,我便回到家学习捉蟋蟀的方法,准备第二天的决斗。

第二天傍晚,我信心满满地向草丛走去,当蟋蟀四散逃开,我沉住气,锁定一只蟋蟀,观察它逃跑的方向,当它停在一片草叶上一动不动时,我双手呈漏斗形,弓着腰,屏住呼吸,随着蟋蟀与手之间距离的缩短,千钧一发之际,我从侧面猛然一扑,感到蟋蟀在手心里“砰砰”乱撞。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这只来之不易的蟋蟀,轻轻地放入盒子里,细细地端详起来。

只见这只蟋蟀个头挺大,全身呈黑褐色,如披了一身盔甲,头上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像挥舞着的两条长鞭,两对薄薄的翅膀不停颤动,发出优美的旋律,两条如钢针般的尾巴,又细又长,仿佛是一个身穿燕尾服的绅士。

我拿着盒子凯旋而归,宛如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想象着每天能听到这优美的歌声,脚下仿佛踩着一朵快云,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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